東南快報(福州) 林啟星
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福建省協調勞動關系工作人員將逐步實行上崗制度,企業職工參加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后,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將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其中,當年取得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資格證書,按照每人1000元給予補貼;取得勞動關系協調師職業資格證書,按照每人1600元給予補貼。
據了解,勞動關系協調員(師)是2007年公布的新職業,其職業定位是從事宣傳和監督勞動保障法律實施、管理勞動合同、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動關系的專業工作人員。
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很多企業的工資都是由老板說了算,工人想協商漲工資也不知道漲的依據以及該漲多少。但在工資集體協商過程中,勞動關系協調員(師)可以充當雙方當事人協調談判的代表,由于他們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可以降低談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