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凌晨1點17分,認證資料為《南島晚報》記者楊瓊文的微博用戶稱:“因曝光海南校長開房事件,遭到了當地政府官員的壓力和威脅,甚至逼迫其離開海南媒體,在報道之初就料想到這樣的結果,昨天終于得到驗證。”經本網海南頻道記者調查確認,目前楊瓊文已經確定將離開《南島晚報》。今天下午,記者從《南島晚報》方面證實,8月7日,萬寧有關部門找到了報社領導,談了一些對于此事的看法。同時,也證實了記者楊瓊文即將離開《南島晚報》一事,但表示具體原因不方便透露。(8月8日人民網)
在我國,舉報制度是《憲法》明示的公民基本權利,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具體形式。現實中,有60%的舉報人與其所舉報的人或事沒有利益沖突。多年來,舉報者們前赴后繼,默默的以正義感和實際行動推動了我國法治進步;為懲治和遏制腐敗立下了汗馬功勞。
據檢方披露,根據舉報線索立案的案件數占立案總數的70%,很多職務犯罪大案、要案的查處,如劉鐵男以及海南校長開房事件,都是靠舉報獲得重要線索。然而,另一個數據卻讓人觸目驚心,那就是大約70%的舉報人都受到過打擊報復或變相的打擊報復。
數據是冰冷的,而舉報者遭受打擊報復的現實悲情遭遇更是慘痛的,輕者丟官降職丟工作,重者蹲冤獄,甚至死于非命。每一個舉報人,都是“時代的良心”,而像楊瓊文這樣有良心的記者居然被辭職,這得多傷民眾的心啊。
對舉報人的每一次報復,都是對社會正義的一次打擊。屢屢發生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惡性事件,會讓整個社會產生強烈的道德挫敗感,極大地傷害公眾舉報的積極性。長此以往,誰還敢為正義吶喊!舉報就如蹦極,只有確保身上的繩子是安全的,才會不斷有人站出來往下跳。因此,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更加刻不容緩。
希望有關部門重視楊瓊文被辭,不要因為這事而讓政府形象受損;也不要因為這事,讓舉報者的積極性受挫。
(文/何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