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1日
記者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審批的“按月人均165元掌握”的要求,廣東省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將惠及全省約345.7萬企業退休人員。測算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加166元。我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已經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據介紹,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結合我省近幾年的調整辦法,我省今年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方式,調整比例按照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具體調整政策如下:
一、普遍調整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定額調整以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照5%的增幅增加養老金,全省所有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加發83元,體現公平原則。
定比調整按照本次調整前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和繳費水平等因素計算的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全省退休人員平均增加額約為83元,具體到每個企業退休人員則高低不同,繳費年限長,繳費水平高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額度較高,體現了效率原則,激勵多繳費,也適當體現了地區間生活水平的差距。
據了解,本次調整設定的公平與效率的比值(定額調整:定比調整)為5 : 5,適當平衡了珠三角等養老金水平較高地區企業退休人員與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增長幅度。
二、按照國家規定對部分人群適當傾斜
按照國家規定,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和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予以適當傾斜。
一是提高高級職稱專項津貼標準。2011年,為了解決先后退休的高級職稱企業科技人員在特殊調整上的“倒掛”,即后退休比先退休享受高級職稱傾斜標準要低的問題,我省統一建立高級職稱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專項津貼,將2007年以來歷次加發的高級職稱津貼合并為專門的項目,單列發放,使不同時間退休的高級職稱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都能享受到同樣標準的專項津貼。在此基礎上今年進一步提高專項津貼標準,將正高級職稱專項津貼的月標準由250元提高到700元,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專項津貼的月標準由200元提高到600元。
二是對2012年6月30日前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養老金600元。
三是繼續執行中辦發〔2003〕29號文有關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兩類人群納入調整范圍
為合理銜接省與國家有關政策,本次調整在執行國家政策規定調整范圍的基礎上,結合廣東省的實際,對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一并執行調整辦法。
近兩年來,我省大力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針對不同群體出臺政策,分類解決各類未參保群體的養老保障問題,陸續出臺了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辦法,打破了身份、職業、年齡的限制,極大地推動解決了各類未參保群體養老保險“從無到有”的問題,一大批過去由于沒有政策而未參保的群體通過一次性繳費的方式納入養老保險,獲得了長期養老保障,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我省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時,將通過一次性繳費納入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一并納入了調整范圍。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重要環節。在2009年—2011年連續三次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我省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員實行“托底”政策:2009年,對所在市調整后月平均養老金不足700元的,按與700元的差距定額加發養老金;2010年,對不足950元的,按與950元的差距定額加發養老金;2010年和2011年對定比調整額不足50元的按50元計發。經過三年的托底,進一步縮小了地區和人群之間的養老金差距。雖經多年較大幅度調整基本養老金,但我省基本養老金水平與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退休人員的愿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對此,我們將予以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