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廣英是公園在編清潔工雇來打掃衛生的,和她一樣受雇的,公園里還有五六人 商報記者 鄧萬里/攝
■商報記者 張高峰
鄭州一公園內,在編清潔工的月薪有2000多元。部分清潔工再雇人幫自己打掃,每月僅支出工錢250元,受雇人多來自農村。公園負責人表示,這種情況屬于個人雇傭行為。
■ 受雇人
月工資250元 工作也很賣力
57歲的梁廣英賣力揮動著掃把,她身后的公園小路被打掃得分外干凈。上午8點多,梁廣英額頭滲出細汗,她抬手把綠色頭巾往下一拉,系在了脖子上,黑紅的臉上冒出熱氣。她直起腰,伸出倆手指比劃:“250元”。
梁廣英說的是她的月工資。她在鄭州城西的碧沙崗公園做清潔工,已經有兩個月時間。不過,她不直接受雇于公園管理處,每月250元的工資,是由公園一名姓趙的清潔工給她開的。她幫他干活。
梁廣英的老公姓宋,在碧沙崗公園北門旁的公廁內做保潔。老兩口來自開封杞縣的農村,來鄭州前,曾長年在南方打工。
“給的錢太少了。”老宋說,老伴其實只上半個月班,因為趙姓清潔工和另外一名同事一起包片,負責公園東側區域的保潔,而老伴只受雇于趙姓清潔工一人。
老宋是公園聘請的臨時工,月工資600元。錢雖不多,但他想讓老伴也享受這個待遇,“至少可以多賺些。”老宋近一個多月一直在“運作”這事,為此,老兩口工作很賣力,過年都沒舍得回老家。
■ 雇主
統一定的價 兩年多沒變
跟趙姓清潔工一樣的該公園編制內的清潔工還有20多人。在這片面積約340畝的園區內,他們劃片包片,分別負責園區不同區域的清潔工作,“要是想省心,少干點,就可以再雇人。”
作為在編清潔工的樊女士,同樣也有雇員。雇的老太太姓李,比她年紀大一些,協助樊女士掃地,每月從她那里領取250元的工資。
梁廣英說,和她一樣受雇于員工個人的,在公園里還有五六個人。
樊女士說,個人再雇人的,工資標準有規定,“不能高過公園給臨時工開的600元月工資。我也沒法多給呀。”她說,月薪250元這個價錢,是規定好的,她要提價,其他同事肯定不愿意。
老李和樊女士搭檔有兩年多時間,一開始就這價錢,至今沒再多給過。每天,她和樊女士一樣同時間來上班,同時間下班。不一樣的是,她身上沒有公園要求統一著裝的工作服。
之前長年在南方打工的老宋說話風趣,他如此形容這層關系:公園是一級老板,再聘人打工的公園清潔工,則是二級老板。
■ 市民
出錢找人替自己干活 實在看不下去
幾乎每天都來碧沙崗公園健身的市民王先生,前日晚上致電商報熱線稱,公園的這種做法實在無法讓他理解。
“這里的員工都是三四十歲的青年人,身強體壯的,光打掃個衛生,咋就忙不過來?”王先生說,本職工作也不好好干,出點錢找老年人代替自己干活,這實在讓他看不下去。
公園在編清潔工杜女士說,即使雇了人幫忙打掃,正式員工離崗干其他事兒的情況也不大會出現,“公園查崗很嚴,被查到不在崗,要罰款”。用她的話來說,頂多自己可以少干點,大頭的活兒交給雇員來做。
樊女士同樣表示,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和老李一起打掃,幾乎沒有過離崗讓老李單干的情況。昨日下午,記者在她所負責的片區觀察,她跟老李干的活一樣,都是一人手執一把長掃把,把路面上的枯葉和塵土堆掃到一起。遇上路面有游人隨手丟掉的口香糖包裝,她會彎下腰撿起來,丟進一旁的簸箕里。
讓市民王先生疑惑的是,花錢雇人來干自己的本職工作,到底應該不應該,“如果允許,是不是市長也能花錢雇個人來代替自己上班?”
■ 公園
員工雇人屬個人行為 園方不好干涉
王先生的這個類比,顯然無法讓碧沙崗公園管理處的辦公室主任李斌認同。“這完全不是一個概念。”李斌表示,說實在話,公園的保潔工作,是項沒有技術含量的活兒,只要四肢健全,都能夠勝任。這還不像園林綠化這塊兒,不懂園林技藝,就沒法對枝葉進行修剪。
李斌說,每逢重大節日,公園遇到突擊任務搞綠化時,員工加班加點,有時候連家屬都要一起來公園里幫忙,存在這種現象可以理解,“員工找人幫忙,付點工錢,這些都是個人行為,園方不好加以干涉。”
他介紹,目前碧沙崗公園負責清潔的在編員工有20多人,臨時工不到10人。李斌同時證實,這些在編清潔工月工資有2000多元。而記者了解到,園方聘請的臨時工,月工資只有600元。員工再雇人是個人行為,又不同于園方聘請的臨時工,在管理上也不歸園方負責。
該公園一管理人員同樣表示,“很多都是請病假或身體不舒服時,或遇到突擊任務時才臨時雇人前來幫忙。”
該管理人員說,不可能出現員工雇人代職,自己離崗干其他事的情況。園容科每天都會有不定時查崗,如果查崗時員工不在崗20分鐘,就算是擅自離崗,“這跟年終考核掛鉤,是要扣除相關獎金的。”
針對在編清潔工及臨時工、再雇工待遇方面的差別,該管理人員解釋,作為事業單位,吃的是財政撥款,“不同工種、級別的員工,待遇方面不一樣。”公園在編員工的薪酬待遇,執行的是國家規定的統一標準,不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