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3月21日電(記者 岳德亮)杭州市政府近日決定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從4月1日起,將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9.0元。
而杭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從2008年9月1日開始執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9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8.0元。
杭州市政府指出,所轄的蕭山區、余杭區和各縣(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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