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
建筑工是城市里最辛苦的一群人,卻總是處在唯恐拿不到工資的焦慮中,這究竟是哪里出了問題?農民工入工會,是他們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為農民工維權,是工會和勞動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問題已擺在面上,相關改革趕緊啟動吧。
目前,全國有4000萬以上的建筑工人,合同簽訂率普遍較低,工人維權時屢遇舉證尷尬。在北京,有9名建筑工變換思路,湊到一起,要求加入工會。但他們的想法碰了“釘子”。工會明確告知,有勞動合同才能加入工會。他們大惑不解:“我們就是因為拿不到勞動合同,才希望加入工會維權的!” “這事怎么成了一個死循環?”(相關報道見06版)
工會章程里明確規定,“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都可以加入工會。可是當建筑工老何們尋覓組織,要求入會時,卻不得其門而入。他們遭逢的場景是在公共服務部門辦過事的農民工熟悉的:問明來由后,窗口就向求助者要一堆證明和文件,如果沒有就會被要求“準備齊了資料再來”,然后就是“下一個”。怎么準備這些材料,很難在窗口前問得清楚。就算問清楚了,所需材料也經常是“龍肝鳳膽”級的,不可輕易取得。
河南民工張海超患上塵肺病想做職業病鑒定,被診斷機構告知:必須持用工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健康檔案資料,才給鑒定。這根本就是要求塵肺病工友“與虎謀皮”。沈陽一位勤雜工為討千元工資,被勞動部門要求出示9種證明:“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公司登記情況咨詢卡”、“仲裁爭議申請書”、“勞動爭議案件證據清單”……否則不予立案。名目繁多的表格和文書徹底難倒了這位不怎么識字的工友。現在,9名建筑工僅僅是想加入工會,其訴求看上去遠比職業病維權和向單位討薪更容易實現,可他們一樣踏進了程序迷陣:因為沒勞動合同才想入工會,以便求“娘家”幫忙簽協議,可是“娘家”的答復是,入工會的先決條件是有勞動合同,否則免談。
農民工是城市樓宇建設的主力軍,也是勞資關系中的弱勢群體。他們不但經常遭到無良包工頭和用人單位的欺詐和賴賬,就連一份像樣的勞動合同也求而不得。老何等工友為難入工會而感到失望,他們不知道,就算加入了工會,維權之路也未必通順。《勞動合同法》固然規定了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依法對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的勞動者給予支持,但在現實世界中,工會在一個單位中多處于邊緣位置,靠單位領導撥付“糧餉”,也就無力制約領導的行為。就算是地方上的總工會,他們既無行政執法權,也無項目審批權,還是無法左右企事業單位的決定。
因而,要想通過工會進行實質性維權,需要分兩步走:一是通過頂層設計,提升工會組織的影響力和監督權,使工會告別從屬地位,挺直腰桿與用人單位對話,維護工人權益;二是簡化加入工會的程序,讓有工人的地方就有工會,有靠工資吃飯之實者就能加入工會,加入工會者就能得到工會的庇護。農民工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文案知識不多,就不要通過什么材料和證明為難他們了,只要有給工人辦事的誠意,就不難找到確定身份的“活辦法”。這個要求同樣適用于勞動仲裁部門、職業病鑒定中心以及其他為農民工服務的窗口行業。
工友老何很懷念20年前給建筑國企打工的經歷,按月發薪,從不拖欠。遺憾的是,進入“包工頭”時代后,規范和保障也隨著很多國企的轉制而瓦解了。這樣的變化令人痛心。建筑工是城市里最辛苦的一群人,卻總是處在唯恐拿不到工資的焦慮中。這究竟是哪里出了問題?農民工入工會,是他們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為農民工維權,是工會和勞動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問題已擺在面上,相關改革趕緊啟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