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本市工資集體協議覆蓋企業和職工人數在逐年上升,但全市工資集體協議覆蓋職工總數僅為3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日前聯合召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會議,部署2010年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出要繼續深入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據悉,今年市政府已把工資集體協議覆蓋勞動者人數再次列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考核指標之一。 新聞背景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我們不僅要通過發展經濟,把社會財富這個‘蛋糕’做大,也要通過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是職工群眾的重大關切,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工會科學維權的重要內容。
集體協商機制作用不可替代
經過十余年的開展,本市多方努力促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模式逐漸趨于成熟。市勞動關系三方通過多種渠道著力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建設,共同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2009年,市政府繼續將工資集體協議覆蓋勞動者人數列入區縣就業保障工作考核指標,有力推進工作開展。截至去年底,全市共簽訂10821份工資集體協議,覆蓋企業34324家,覆蓋職工1875928人,其中18個區縣工資集體協議覆蓋職工人數達到1537020人,順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152萬人考核指標。
在2009年的國際金融危機中,集體協商機制在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更是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本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把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作為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抓手,推動企業與勞動者就工資標準、工資調整、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溝通、協商,廣泛開展以不裁員、不減薪,少裁員、少減薪為主要內容的“共同約定行動”,增進了雙方相互理解,有效地維護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勞動爭議多發企業作為推進重點
會議透露,盡管本市工資集體協議覆蓋企業和職工人數在逐年上升,但全市工資集體協議覆蓋職工總數僅為35%,且各地區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發展不平衡,覆蓋職工比例最高的已達到59%,最低的僅為20%。
會議提出,2010年要繼續深入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已建立協商機制的,應當豐富協商內容;尚未建立協商機制的,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據悉,今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2010年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考核指標和考核統計等事項的通知》,把工資集體協議覆蓋勞動者人數再次列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考核指標之一。
在會上下發的文件《關于2010年進一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中,記者看到,市勞動關系三方提出,要在進一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的同時,著力提升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推動企業把工資集體協商作為工資管理的重要程序定;要把發生勞動爭議較多的企業作為推進重點,督促這些企業通過建立協商機制,減少勞動關系不和諧的因素;要把與勞動者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又容易引發爭議的工資增長、工資支付、勞動定額、福利待遇等作為協商的重點內容,通過協商預防和解決爭議。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實行計件工資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生產經營遇到一定困難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通知》還特別指出,在推動單個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同時,要積極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
勞動關系三方加強分工合作
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企聯一致表示,三方要加強分工合作,進一步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推進力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表示,將結合對工資集體協議的審查工作,指導企業提高協商內容的針對性。對于企業或職工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者拖延另一方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求,或是協商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無法達成一致,及時進行協調處理。
各區縣總工會和局(產業)工會將指導企業特別是發生勞動爭議較多的企業工會,主動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約,并將發生爭議較多的事項作為協商的重點內容。對于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上級工會要指導職工民主推薦協商代表,推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各區縣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和各企業(集團)公司則要積極響應工會提出的協商要約,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主動關心職工。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主動提出協商要求。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