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兩年看房,在某事業單位工作6年的梁小冬下決心出手買房了,然而好不容易選上的房卻被人捷足先登。原來,婚期將至的他看上了越秀區一套兩居室,環境、價位都還滿意,但這套位于老城區的房首付都要40多萬元,自己和父母想盡辦法好不容易湊足了30萬元,只差10多萬元就可以買下自己人生的第一套房,正在想辦法的當口,房子卻已經被別人買走了。
讓梁小冬難以釋懷的是,明明自己的公積金賬戶里面還“躺”著10多萬元余額,卻由于還沒有買房提取不了,只能就這么眼睜睜地看到心水的房子被別人買走了。
像梁小冬這樣的年輕買房族幾乎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具備公積金貸款資格的人在買房時因為付不了首付或其他原因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使公積金“沉睡”而沒有及時有效地幫助他們解決剛需。
沮喪的梁小冬也許不知道,這項從1993年至今實施了20多年的制度正面臨著自設立以來質疑聲最多的時候。
編者按
廣州住房公積金制度醞釀重大調整,擬提高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門檻,暫停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等。一邊是公積金貸款門檻的即將收緊,一邊卻是不少人的公積金長期沉淀在賬戶里,怎么樣才能讓這筆錢活起來、用起來?
近年來,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住房公積金制度所固有的管理體制、增值收益分配和個人賬戶保值增值等問題進入人們的視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公積金制度讓人們倍感糾結的癥結何在?公積金改革的步伐邁向何處?……南方日報從今天起推出公積金改革深透視系列報道,問道公積金改革。敬請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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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公積金的N種理由
今年,在某外企上班的白領阿森開始四處看房,從南沙到增城,看了10多個樓盤,他最終卻泄氣地發現,自己看中的房子大都買不起,能夠買得起的房子大多交通不便、位置偏遠,飛漲的房價早已把他遠遠甩在身后。
“我公積金賬戶里已經有10多萬元了,但廣州房價這么高,我買不起房,這錢只能在賬戶里放著。我現在31歲,如果一直買不了房,這錢就還要放30年,這錢還有什么意義?”阿森有這樣的困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條例明確指出,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其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然而當人們準備享受自己的福利時,卻發現屬于自己的這筆錢已經被筑起了“高墻”。
與以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忽視不同,房價持續飆升及銀行加息,人們開始關注住房公積金的低利率優勢。然而由于房價的持續走高,高昂的首付首先把很大一部分剛需的年輕人擋在門外。
記者還了解到,一些年輕人即使在家人的幫助下付了首付,但也不得不放棄公積金貸款,這就涉及到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限制問題。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為40萬元。而根據廣州市房管局統計的數據,廣州十區新樓盤的價格以15000元/平方米以上居多,多數位置好、環境好的樓盤價格超過3萬元/平方米,二手房均價也需2萬元/平方米。這樣算下來,在城區買一套普通兩居室也要近200萬元,目前多數房屋首付占20%—30%,剩下70%—80%的房款折合起來100多萬元,公積金貸款40萬元的額度根本不夠用。
在花都的世紀家園,售樓的方經理告訴記者:“別看我們這兒比較偏僻,但樓盤價位也不低,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相對來說太少了。”她告訴記者,由于廣州房價越來越貴,貸款金額占比大,較大額度的公積金貸款批不下來,尤其是年輕人,公積金交的時間不長,想申請公積金貸款更困難。
另外因為辦證時間長,很多新樓在出售時證照不齊全,沒有封頂的樓盤均不能申請公積金。但當樓盤的一切搞掂時,大都已賣光了。
難道公積金貸款就無處可用了嗎?據方經理介紹,使用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的情況比較常見,因為二手房多數證照齊全,申請公積金貸款比較容易,想用公積金貸款可以考慮買二手房。“但是有些二手房主認為貸款比較麻煩,希望盡快一口氣拿到全款把房子脫手,不同意購房者貸款,因為現在位置好的二手房也很搶手。”
住房公積金貸款也讓那些離職創業的年輕人不能享受。因為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了一個月就不能申請貸款。
調查2
公積金趕不上CPI
女士的單位,被單位嚴肅批評并處分后,馮女士不得不把錢退還回去了。
數據顯示,去年廣州發現200多宗違規套取公積金行為,2013年共追回3000多萬套取金額。
在某單位工作的公務員袁先生說起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也是眉頭緊皺。他在10多年前買了一套房改房,“當時房價很便宜,很早就還完房款”,提取不了公積金。之后,他也一直沒有買房,雖然也萌生過給孩子置業的念頭,但是在房價飛漲的形勢下,他覺得自己已經趕不上房價了。
“現在公積金賬戶里面的余額已經有20多萬元了,按照政策沒有辦法提取,只能在賬戶里貶值。”袁先生有些郁悶,這筆錢放在公積金賬戶里,只能看不能動,不光趕不上房價上漲的步伐,甚至趕不上CPI的漲幅。
廣州市民馮女士也有類似的遭遇,5年前她一次性付款買下天河的一套二手房,當時也向親戚借了一點錢,“我這個人怕麻煩,想著公積金多攢上兩年再取出來,一次可多取一些,就沒有及時辦公積金取款申請”。
誰知道,前年等到她想去提取的時候,卻被告知這樣一條提取政策:一次性付款買房要在買房后兩年內提出申請才能提取公積金。“我超過了一年,去辦理被拒絕了。”
前陣子,馮女士查詢公積金賬戶發現,賬戶上竟然累積了接近30萬元的余額。“這筆錢為什么不能提出來,干什么都比在賬戶里面‘長草’好。”
為了不讓自己的公積金貶值,在朋友的介紹下,她找到中介,很快她就取出了自己賬上的錢。正當她還在為此高興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卻給她打來電話說,她取公積金的資料是偽造的,她必須把錢退還回來。馮女士認為,錢是自己的憑什么要退回。最后公積金管理中心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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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修房也難用上
買房公積金提取難,手續繁雜、條件苛刻。更令老百姓頭痛的是,公積金的使用范圍被劃定了專門的區域。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為例,16種情況下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積金,其中包括買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離退休、重大疾病等。然而,租房提取公積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以租房為例,廣州市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供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需要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小張是一家公司的員工,每月工資不高,工作5年積蓄不多,眼見著房價一天天上漲,越來越感覺買房無望,只得安下心來做租房一族,但讓他苦惱的是,租房一族同樣也面臨著公積金難取的尷尬。
按照廣州公積金中心2003年的規定,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放寬,原先所要求的“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20%方可申請提取”的限制被取消,小張從一開始租房便滿足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然而5年過去了,他的公積金卻沒能提出過一分錢,“事實上,不買房想提公積金其實更難”。
小張告訴記者,他每次想提取公積金都被卡在了兩個條件上,一是房屋租賃合同要在房管局備案;二是提供房屋租金的發票。“我基本上找不到在房管局備案的出租房源,我現在的房東一聽說要去房管局備案就直接讓我重新找房子,更不要提納稅發票的事了。”
記者調查發現,遭遇同樣尷尬的人并不在少數。隨著房價逐年升高,每年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生加入了租房大軍,但公積金對于他們來說,只是一個每月遞增的數字概念而已。
一方面是高房租的壓力,另一方面又是高房價的壓力,對于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人群來說,租房成為他們使用公積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由于現實操作的不可行,這部分人群的公積金幾乎沒有使用的機會。
對于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更加苛刻。于是,不少人只能知難而退、望“錢”興嘆。廣州市規定,職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有: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
“普通人很難開到這些證明。”不止一人對記者說。因此雖然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出16項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公積金就只能沉淀在銀行。有專家認為,讓公積金長期閑置在賬戶里,等老了退休后再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其實就變成了養老金,其用于改善住房條件的初衷基本成為一紙空文。
部門聲音
公積金付首付 條件暫不成熟
能否提取賬戶中的公積金作為買房的首付,是不少市民關注的問題。對此,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回應,簽了合同后直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首付款的提法目前實現的條件并不成熟。
“因為目前有關個人房產交易信息的查詢核實渠道并不很暢通,特別是涉及到非本市的房產信息,難以保證職工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之后真正用以支付首付款,難以確保專款專用。”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中對于按揭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僅規定用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廣州現行的政策是職工辦完了購房手續(含貸款)后,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整個購房款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遠超過《條例》規定的提取金額。
對于非按揭購房兩年內提出提取申請的規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國內大部分城市都根據建金管〔2005〕5號文件的規定,非按揭購房的只能在支付房款后一年內申請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廣州現行政策規定是在支付房款后兩年內提出申請,在產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比較而言政策是相對寬松的。“基于當前職工貸款需求旺盛的實際情況,為確保資金運作的良性循環,暫無調整這一規定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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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只能貸1次 超七成網友反對
廣州公積金貸款辦法修改引來巨大爭議。網易房產最新統計數據顯示,超過七成受訪網友稱反對只能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的修改,不少網友留言甚至質問只能使用一次的話,使用完一次后繼續繳存的意義何在。
《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及《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3月21日掛上官網,連續多日引起媒體和市民的熱議。根據上述兩個文件,其中擬規定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將不再予以貸款。同時要本地戶籍市民須連續繳存24個月、外地市民連續繳存36個月才能申請貸款,還對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等進行了較大的改動。
網易房產的網絡調查顯示,截至3月30日,共有375人接受調查,其中高達97.1%的人都表示目前有在繳存公積金。調查顯示,在375名受調查者中,74.8%不贊成公積金貸款只能使用一次的修改,僅有25.2%的人表示支持。在受調查者的基本情況中,有60.3%的人是首次置業者,二套房置業者為36.5%,三套房及以上為3.2%,二套房及以上的購房者合計僅占39.7%,這顯示至少有超過一半接受調查的首次購房者也同樣反對修改為只能貸款1次。
對于連續繳存多久才能申請貸款的修改,針對本地戶籍購房者的6個月改為24個月,58.3%的人投了反對票。而針對外地戶籍購房者的12個月改為36個月,46.6%的受調查者表示反對,53.4%表示支持。不過在參與調查中,外地戶籍購房者只占了24.1%,這表明不止是外地戶籍購房者對修改成36個月表示了反對。(記者 鄭佳欣 實習生 陳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