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東莞5月28日電(記者 劉秋偉 通訊員 黃彩華)東莞某建筑工地承包老板拖欠一名工人的工資,被追討后還是不給,結果連累自己的兒子、兒媳婦及其弟弟等三人被工人打傷,而工人也因暴力維權觸犯刑律入獄。近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工人有期徒刑十個月。
現年40歲的廣西男子盤某是東莞市大嶺山鎮某建筑工地的工人,工地承包人是孫某。2012年8月2日,盤某來到建筑工地找孫某結算工資,但未果。
次日9時許,盤某再次來到上述工地。當時,孫某及其兒子小孫均不在,小孫的妻子及妻弟正在做飯。為追討工資,盤某阻止小孫的妻子及其妻弟做飯。小孫回到廚房后見狀,便推打盤某,盤還手毆打小孫。雙方在扭打過程中,盤某拿起一把菜刀砍向小孫的左臉部,小孫被砍傷后。小孫妻弟見狀,用鍋鏟敲打盤某。在打架過程中,小孫妻子也被盤某打傷。后小孫在妻子和妻弟的協助下,逃離到工地的小賣部并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