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員工對此感到郁悶,律師稱《勞動法》規定:員工何時休年假企業有權安排
國慶8天長假,若再把自己的帶薪年假連著休,就有十多天的假期了,不少白領在國慶前就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盤”。但事實上不少企業員工的帶薪年假并不能由員工本人決定,而是由企業來安排,也就令不少員工感到郁悶,甚至質疑不能自主休假的帶薪年假的意義。律師表示,職工帶薪年假是由企業安排決定的。 企業帶薪年假不能由員工定
馬上到國慶8天長假了,在中山一家電公司工作的小李一早就想著利用假期好好出去旅游,而考慮到如何避開出游高峰,小李想在假期后兩三天出發,再加上自己5天的帶薪年假,就有一個星期可以痛快地玩了。但本周她向領導提交休年假申請時,被領導拒絕了。原因是,8天長假再連著休5天年假,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帶來不利的影響,不允許連著國慶黃金周或者春節長假等時間休年假,必須錯開來休。
記者調查發現,類似小李的情況其實并不少見,中山不少企業不允許員工連著國家法定長假來休年假。中山某電纜制造公司管理部經理龔先生表示,9月下旬到年底,都是這個行業的生產旺季,涉及到的重要客戶有房地產、家電、電信等,“我們公司不同的崗位放假時間不一樣,辦公室工作人員國慶是放假6天,若員工的帶薪年假是連著國慶休,加起來就有十多天了,在我們企業很難做得到,要求員工把國慶假期及年假錯開來休”。龔先生同時表示,作為生產制造業企業,若我們連續十多天放假,客戶也接受不了,連續這么多天都收不了貨。
中山市漢普人才派遣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宋潤發告訴記者,其公司會按國家規定給職工帶薪年假,但具體的休假時間并不能由員工來定,而是企業管理和協商的結果,需要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來審批,“不可能每個員工休年假都是個人主張的結果,那樣公司就亂了,但前提是一定要保障員工享受帶薪年假的公益。”
網友觀點不一
網友“漂在中山”表示,我們的帶薪年假是名存實亡的,工作這三四年來只休過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年假,公司生產忙的時候就很難休到年假。要連著國慶、春節等長假休年假簡直是做白日夢!
網友“加州陽光”說,休年假應該要休得爽才是休假,能連著國慶長假休是最完美的,要休假肯定是按自己的時間來休。
網友“龍哥”認為,企業有企業的出發點,若所有員工都是年假連著國慶長假休,那公司都沒人上班了,成何體統?
律師休年假時間由公司安排決定
廣東泰力律師所羅江民律師表示,帶薪年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員工的法定權利,任何單位都不能剝奪,如果單位不安排員工年休假,單位依法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是一個年度內何時安排員工休年假,則由單位安排決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币虼耍裆鲜霭咐±钚菽昙贂r間由公司安排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