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京華時報》報道:23日,北京團市委、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聯合發布2010年大學生就業壓力調查報告,報告顯示,今年大學生求職心態更為現實,本科學歷人群中愿意接受零月薪的比例達到20%,與去年的1.2%相比大幅攀升。甚至連碩士和博士也有人愿意接受零月薪。
大學生可忍零月薪,法律不可以!
所謂“零月薪”,不過是個好聽的說法,說白了就是用人單位雇傭大學生干活卻不發工資。在特定的語境下,“零月薪”是大學生委屈求全的無奈選擇!筆者以為,我們不能對這一現象和事實,報以無奈苦笑!
即便大學生能夠容忍“零月薪”,接受企業的不給工資的做法,但是用人單位不能雇傭大學生干活不發工資。新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即便大學生是試用期,法律也明確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不給大學生發工資,已經觸犯法律。
可見,用人單位“零月薪”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現象和行為,大學生能夠容忍,但是法律不能容忍。面對兩成大學生可以容忍零月薪的現實,有關部門不能坐視不管、無動于衷,而應查一查看一看,到底是哪些用人單位向大學生推行“零月薪”?
零月薪:誰的恥辱 誰堪忍受?
大學生零月薪是誰的恥辱?首當其沖是教育的恥辱、失敗。授人以漁與授人以魚,有天壤之別,那么,現在的大學教育就是存在這種困境和矛盾。系統的書本教育相對健全,但系統的“漁”系列也就是教大學生社會生存社會實踐求職本領職場“寶典”類的教育相當缺乏。
大學生總面臨這樣的尷尬,進入大學,仿佛進入了學問的殿堂,自以為極其神圣,實際上離生活太遠。這樣的情緒、情結越強烈,未來面臨的生活、求職困境也就越失落。因此說,理想化的大學不可以沒有,但也絕不可以離現實太遠,殘酷的社會現實激烈的職場競爭擺在哪兒,而大學卻根本沒有將這種殘酷說夠說透,反而只知道照本宣科的教書,那將來的學生是不是就會一出校門就成為標準的書呆子?
就拿零月薪來說,零月薪的大學生根本就不如農民工。農民工除了騙子公司之外,根本就沒有零月薪的無償勞動,干活給錢,天經地義,大學生咋還不如農民工呢?農民工對待不給工錢欠工錢的不法行為是跳樓討薪,那么,大學生反而會淡然處之。換句話說就是,農民工還知道依法喊冤依法維權,大學生咋就不會跟輿論跟媒體跟用人單位依法維權呢?
因而,大學生零月薪還是法律的恥辱。當大學天之驕子們都可以忍受盤剝而無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且甘然受之的時候,在勞動關系上,我們是離法制社會遠了還是近了?富士康發生了“十連跳”,假如長期不給大學生薪水卻長期使用這種廉價的勞動力,不知道將來大學生們會不會發生同樣的十連跳的悲劇?而真正現實當中,大學生求職者也因無法生存而跳樓的又有多少?
大學生零月薪還是政府缺乏干預的恥辱。政府應當通過市場的協調能力大力給大學生提供工作崗位,沒有鐵飯碗,也應當給個磁飯碗,至少應當給個陶制的飯碗。至于泥飯碗,因為無法存住一碗水,不給也罷。官員不要僅僅給自己的孩子加分找飯碗,也應當給予天下的孩子們同樣的飯碗,海南“99分行測妹妹”的父親就是這樣一種貨色。假如天下的政府部門及政府官員都將大學生求職者當成自己的親生骨肉對待,親自給找飯碗,還有這種零月薪的怪現象嗎?
最后一種恥辱,是大學生自己的恥辱,大學生家庭的恥辱。“十年辛苦兩茫茫”,培養一個大學生,總共用時16年,16年當中花費了其家庭數十萬的真金白銀,當這樣的獨子真正到了“管用”的時候,卻白白又給挖去了半年的薪水,這種恥辱,又誰堪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