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預計有超過50萬名高校畢業生在廣東求職,相當于全國2009年畢業生總人數的1/12。”在4月30日召開的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廣東主管教育的副省長宋海指出。
在隨后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發布會上,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鄭朝陽向各媒體坦陳:“到目前為止,我省普通高校畢業生簽約率比較低,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省各類單位用工需求普遍減少,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十分嚴峻。”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經反復討論修改,最終亮相。
擔任村長助理、去基層中小學任教、入伍當兵、擔當科技特派員助理……《通知》全文的6大部分31條包含了一系列積極就業政策,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了多種渠道和崗位。
“其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的5條,鼓勵和引導各類用人單位招用6條,扶持自主創業6條,提高就業創業能力4條,強化就業服務5條,建立健全保障機制5條。”鄭朝陽向記者介紹。
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去
《通知》突出了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的鮮明導向。
記者了解到,2009年起,廣東將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今明兩年,將有1000名高校畢業生被選聘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
對參加并完成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和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政府組織開展的服務基層專項計劃的高校畢業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廣東省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3分。
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到基層任教,廣東今年將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1.6萬名基層中小學教師,高校畢業生到粵東粵西粵北農村中小學任教的,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
以后高校畢業生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工作滿3年的,由政府全額返還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其戶口可留在原籍或遷往就業地。戶口留在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由戶口所在地政府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免費代理。
對于那些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政府將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除此,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優先錄取;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后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通知》還指出,將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工作,充實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工作隊伍。
創新做法扶持自主創業
在就業寒潮中,自主創業成為新的熱詞。
圍繞大學生自主創業,《通知》列出了多方面實打實的內容。
這些政策包括:2010年12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登記設立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經投資者共同申請并作出相應書面承諾,可免繳首期注冊資本,但須在法定期限內繳足。
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繳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并可免繳2年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費用和各項服務收費。
按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稅費減免。若創業者招用本省戶籍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但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方面,高校畢業生也享受優惠政策: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
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項目推介、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政策咨詢等一條龍服務。創業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資助,珠江三角洲地區資助額度為2000至3000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可提高至3000至4000元。
此外,廣東還將依托省內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特色產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載體,并充分利用閑置廠房和場地,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培訓基地。
據悉,2009至2011年,我省將重點扶持400個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為2000名有創業意向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系統的創業輔導,組織6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
多項補貼“刺激”用人單位
積極鼓勵和引導各類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成為本次《通知》的一大亮點。
今年,國有大中型企業若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人數超過上年度,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超過人數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對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而言,如果當年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補貼期限可放寬至1年。
此外,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個月的崗前培訓補貼,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實施科技特派員助理制度,也將成為廣東高校就業政策的亮點:鼓勵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積極吸納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與科技創業和成果轉化,使其在1至2年內參與相關的科研項目或從事教輔工作。工作期間可簽訂服務協議,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列支。而畢業生較為關注的戶口、檔案、工齡等方面也有相應解決方法。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相關人員介紹說,《通知》明確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空缺崗位或擴編崗位(除特定崗位外)應優先招收高校畢業生。困難企業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中介機構如果成功介紹畢業生就業也可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這多項補貼,可謂“真金白銀”,無疑為就業工作注入了一支支“強心劑”。
保障機制不讓畢業生“受傷”
實施3年6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明確高校將就業指導課程作為必修課,改革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辦法,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領取臨時生活補助,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功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等新舉措,將成為廣東高校畢業生“ 工”過程的安全網和防火墻。
為建立健全大學生就業保障機制,《通知》再一次進行了多項突破。
2009至2011年,全省將有5000家企業、科研機構、專業學會(協會)、研究會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可提供6萬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實訓。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由見習單位和當地政府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不高于120%的生活補貼。
今后,高校將把就業指導課程作為必修課(不少于38學時)列入教學計劃,高校就業指導教師享受學校教學人員的同等待遇。
而離校時仍未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憑《手冊》享受各項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按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月給予臨時生活補助,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自登記失業當月起即可按月申領臨時生活補助。
據介紹,各地在留足相當于上年度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總額兩倍的基金儲備的前提下,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安排部分資金轉入就業專項資金,專項用于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政策的落實。提取資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基金滾存結余部分的20%。省里將調劑部分資金對財力較弱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記者采訪獲悉,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入學前具有廣東省戶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皆有資格享受本次就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