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人力資源部副部長邱小平 人民日報
記者:又近年關,農民工工資問題又備受社會關注,請問當前形勢如何?
邱小平:隨著春節臨近,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又進入了易發期和多發期,形勢十分嚴峻。一是拖欠工資案件數量仍然處在高位;二是拖欠工資問題繼續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但其他行業也明顯增多;三是拖欠工資問題與拖欠工程款等經濟糾紛交織在一起,增加了解決難度。
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近年來,經過各級人社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努力,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記者:在嚴峻形勢下,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部門采取了哪些措施?
邱小平:為做好今年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11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公安部等8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12月19日,又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8部門聯合召開視頻會,對這項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把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作為春節前第一位的民生工作,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為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重點領域排查,有關部門在主要新聞媒體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實行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并對舉報投訴案件實行首問責任制,要求在24小時內采取處置措施。
記者: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一旦查實,將受到怎樣的懲罰?
邱小平:有關部門將嚴格落實企業依法支付工資的責任,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對發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責令企業立即支付工資;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有重大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有關部門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督促用工企業切實落實依法支付工資的責任。工程建設領域要由總承包企業對支付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分包企業或勞務公司負直接責任,不得將拖欠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與刑事司法聯動,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盡快移送公安機關,配合公安、檢察院、法院做好偵查、起訴和審理等工作,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記者:對于勞動報酬爭議,將如何處置?
邱小平: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爭議案件,仲裁庭要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進一步暢通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對涉及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報酬爭議,繼續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掛牌督辦。對符合裁決先予執行條件的案件,可以根據農民工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
記者: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上,用工企業負有支付責任,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有哪些責任?
邱小平: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上,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有監管責任,必須嚴格落實。要堅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區)政府具體負責的治理欠薪工作責任制。對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組織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問題引發嚴重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分赴部分地區進行督查,并要求各地逐級開展專項督查。(記者 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