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和共青團中央等部門最近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緊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按照計劃,從 2009年到2011年,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登記工作,鼓勵和引導他們參加就業見習。有條件的省市,應建立就業見習網站或網頁,方便畢業生通過網絡報名。
通知規定,見習之前,見習單位和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明確見習期限、崗位職責、見習待遇、見習計劃安排,以及見習單位和見習人員的權利義務。見習期間,見習單位要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質量;加強對見習人員的管理,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單位要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高校畢業生在同一單位見習時間一般為3-12個月。見習期間或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要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沒有被見習單位錄用的畢業生,見習單位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證明,作為用人單位招聘選用的依據之一。
在各地確定見習單位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共同確定一批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統一掛牌,統一管理。
陳樸 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