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馬立明
截至目前,深圳已立案偵破9宗惡意欠薪案件。深圳首次采取刑事手段對惡意欠薪進行打擊,彰顯了打擊惡意欠薪的決心和力度。
企業對于提供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本應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每到年底,各地都會發生一些惡意欠薪事件,“討薪難”成為年終歲尾社會關注的焦點。惡意欠薪究竟應該如何治理?去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首次將惡意欠薪行為入罪,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此次,深圳立案偵破9宗惡意欠薪案件,檢察機關審查起訴3宗,法院審理判決1宗,是一個依法實踐的開始。對勞動者而言,如果沒有拿到自己應該得的工資,可以去尋求法律的保護,少走艱難的彎路,同時,還能使惡意欠薪行為受到震懾,從而最大限度減少欠薪討薪造成的社會影響。
深圳的打擊惡意欠薪專項行動卓有成效,還得益于各級、各部門顯示出了極佳的聯合作戰意識與戰略智慧。多部門一起行動,組成“合成軍”。市區兩級勞動監察部門聯手開展工資發放大檢查,人力保障部門與住建部門聯手對建筑行業拖欠工資、非法轉包、分包等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監管。各種做法多管齊下,打出“組合拳”:政府在春節前4個月便展開專項行動,做足了提前量;加強對惡意欠薪事件的監控和預防工作,將企業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及時啟動欠薪保障基金……在統一的總體部署下,各方聯合出擊,互相配合,各種處理方式靈活采用,有點有面,多點開花。
打擊惡意欠薪,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如何建立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的長效工作機制,深圳將繼續探索。我們希望,通過企業本身的自覺自律,勞動者保護法律制度的完善,打擊惡意欠薪機制工作的常態化,這種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逐漸減少直至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