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滬上千萬職工切身利益的《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將列入今年上海人大的正式立法項目。 根據市總工會起草的草案,新條例將根據所有制的不同,賦予國企、集體企業、外企等職代會基本職權加不同的附加職權,在基本職權上,職代會將有權審議工資調整機制、女職工權益保護等重要內容。
通鋼事件是沉重一課
昨天的立法調研工作啟動會透露,截至2009年10月,全市公有制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建制數達到了10039家;非公領域,規模較大、職工人數較多的非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獨立建制數達到了21220家;大量規模小、人數少的非公企業建立的聯合職代會建制3984家,覆蓋企業74341家。
“通鋼事件給政府和企業上了一堂沉重的課,無視員工利益和表達需要的偏執行為,都有可能導致改革成果付諸東流。”上海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現階段進行《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立法緊密切合了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和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的需要。
所有單位必須建職代會
根據市總工會民主管理部昨天的匯報,目前在滬上仍有部分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僅把職代會當作一次簡單的會議,圖形式、搞應付。在非公企業中,一些企業以各種借口拒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特別是部分外資企業,始終強調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明確非公企業也必須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成為職代會建制的瓶頸。
該負責人指出,新《條例》中應立足于明確職工代表大會制度適用于各種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所有單位必須建立職工代表大會。
該負責人透露,新《條例》要采用基本職權加附加職權的分條款專門表述的方式,即先不分企事業單位性質規定共性問題,通過基本職權的專門條款規定,對所有企事業單位適用,再根據不同所有制區分個性做加權規定,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事業單位以及集體企業分別設置附加職權。
◎ 條款設置
集體企業職代會
有權罷免管理人員
1. 統一標準的基本職權,主要是審議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提出方案和意見;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和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草案。
2.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事業單位的附加職權,除行使基本職權外,還應行使聽取和審議年度工作計劃,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重大決策,企事業單位重組、改制、破產的實施方案;通過有關勞動報酬、年金、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生活福利、職工獎懲、裁員分流、重組改制中的職工安置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方案;評議和監督中層以上領導人員等職權。
3.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附加職權,集體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作為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除行使基本職權和國有企業的附加職權外,還有權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