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袁 素
實習記者 紀佳鵬 北京報道
富士康再次因為其用工制度被推上風口浪尖。
北京時間3月30日凌晨,美國非營利機構公平勞工協會(Fair Labor Association,以下簡稱FLA)發布報告稱,蘋果供應商富士康存在違反勞工權利的行為,如加班時間過長、拖欠工資以及薪酬不足以滿足工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等。
同一天,由中國內地、香港和臺灣地區20所高校參與的《2012年度“兩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調研報告》(以下簡稱《調研報告》)也對外發布,
《調研報告》特別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在針對富士康的招商引資過程中,存在濫用公共資源、以行政命令手段為富士康解決勞動力供應問題的現象,助推職業學校淪為職業中介。
調研組負責人、香港理工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毅對本報表示,富士康用工存在諸多問題,包括政府招工、學生工、工傷瞞報、加薪泡沫等六大問題并未在FLA的報告中得到充分的體現。
“FLA的報告側重于富士康在工時和工資方面的違法行為,而我們的報告在關注前述問題的同時,還關注了富士康存在的政府招工和學生工的問題。”潘毅對本報介紹。
本報獲悉,由北京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和臺灣大學等大學組成的調研組,自2010年6月份以來,對富士康進行了持續的跟蹤調查,并先后兩度發布報告,近日發布的報告為其第三份年度調查報告。
“兩岸三地”高校調研組發現,隨著富士康生產線從沿海向內地擴張,富士康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睞。這種青睞不僅體現在土地、廠房、稅收、海關等方面的優惠上,在制造型企業用工荒的背景下,亦體現在地方政府不遺余力地為富士康招募工人方面。
《調研報告》稱,在對重慶、成都、鄭州以及南寧富士康工廠的調查中都發現了政府濫用公共資源,為富士康招工的現象,為此不惜投入大量的財政和人力資源。以河南為例,省政府將富士康的用工需求作為招工指標層層分解,下達給各級政府成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并且在財政上給予大量補貼。
根據潘毅介紹,2010年9月,河南省政府下發題為《河南省扶貧辦關于富士康科技集團在我省貧困地區招聘培訓員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以扶貧的名義將為富士康招工的任務下達給各地方政府。該文件顯示,當年的9、10兩個月內為富士康完成招工人數2萬人,招募對象主要為職業學校在校的實習生以及貧困地區剩余勞動力。
為了完成招工任務,該文件還規定了招工的獎勵措施,其中職業介紹補貼為每人200元發放給職業介紹機構,就業人員每人給予600元生活補貼,同時省政府還對于組織到富士康工作和實習的單位給予獎勵,僅前兩項補貼合計就高達1600萬元。
“要滿足富士康在該地高達十數萬人的用工需求,地方政府為此投入的公共資源還遠不止于此。”《調研報告》稱。
在成都、重慶和南寧等地的調研組也發現了類似情況。報告指出,“在用工荒的背景下,無論是富士康還是地方政府,都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了職業學校,因為那里有數量可觀、年輕廉價的學生勞動力。”
地方政府投入公共資源代富士康招工?
在一份2011年12月30日南寧富士康《隆安縣進一步做好富士康科技集團勞動用工服務工作方案》的文件中指出,為了“幫助富士康南寧項目緩解勞動用工緊張的問題”,該縣成立了副縣長牽頭,包括人社局、宣傳部、教育局、經信局、財政局、總工會、團委、婦聯、各鄉鎮政府組成的“隆安縣促進富士康南寧項目勞動用工項目勞動用工工作領導小組”。
《調研報告》稱,為完成上級所分配的420人的招工任務,該縣將重點放在“校企合作”上,要求“引導學校積極開展短期培訓,及早制定招生、培訓計劃,與企業對接”,并明確提出要“充分利用9月份學校開學期間,組織學生到企業實習就業”,并指定隆安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為責任單位。
潘毅表示,之所以選擇職業學校是因為職業學校隸屬于政府教育行政系統,更加有利于政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將招工指標下達至學校并要求其完成。
《調研報告》認為,對于職業學校來說,他們一方面通過向富士康輸送學生工而獲得不菲的財政補貼和獎勵,同時也完成了就業指標、兌現了就業承諾。而作為職業學校的學生,他們則基本上必須服從學校的安排,因為他們是以“實習”的名義被送進工廠的。
《調研報告》認為,在政府的推動下,職業學校成為富士康們的勞動中介機構,職業技能的提升則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