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記者 楊麗萍
2月16日,市法制辦在其網站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下稱《草案》),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連日來,不少企業和員工對《草案》提出疑問,昨天,本報記者就這些疑問采訪了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
疑問一:失業保險個人為何要繳費?
回應:與國家和省條例接軌,但繳費較低
深圳現行的失業保險條例從1997年實行至今,失業保險費全額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不用繳交。修改后個人也要繳交失業保險費,繳費標準為用人單位和員工分別按我市上年度最低工資的2%和1%繳費,一些企業與員工認為在制度設定上這是一種“倒退”。
黃險峰在回應時表示,企業與員工個人都要繳交失業保險費,其實是與國家和省條例的相關規定接軌,就算如此,深圳的繳費還是比較低的!皣液褪l例都規定企業按工資總額的2%、個人按1%繳交。修改前,我們全面了解過各地實施失業保險的情況,如果按工資總額3%來繳費,基金節余率過高,大概各地節余率都在50%左右。我們認為,社保應該是一種收支平衡、略有積累的模式,基于這樣的考慮,在修改條例時我們調整為按照上年度的最低工資標準來交,最低工資比實際工資總額要低得多,從某種意義上講還是緩解了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負擔!
疑問二:失業保險為何設立浮動費率?
回應:鼓勵企業穩定員工隊伍
失業保險此次修改一大亮點是設立浮動費率,規定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失業保險收支率、辭退員工比例、就業安置率因素,可在不超過40%的幅度內下浮單位在本年度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一些企業與員工提出疑問,別的地方的失業保險并未有這樣的制度規定,深圳設立浮動費率是出于何種考慮?
黃險峰介紹說,深圳目前只有工傷保險實行了浮動費率,失業保險設立浮動費率借鑒了工傷保險和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做法。“我們認為從失業保險來看,失業救濟本身不是目的,最終的目的是要幫助失業員工實現就業。設立浮動費率能夠使企業更加關注就業問題,鼓勵企業想盡辦法穩定員工隊伍,不要動不動就炒人。”
黃險峰還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修改后企業繳交的失業保險費大概要比原來上漲35%左右,而草案規定最高下調幅度達40%,“這就意味著比現在的繳費還要低!
疑問三:一次性領取失業金會有損失嗎?
回應:將損失失業期間的醫保待遇
《草案》將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由原來僅限于戶籍員工擴大到外來務工人員,而且允許外來務工人員選擇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員工就懷疑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是不是對員工有所損失?
黃險峰坦承,確實會有所損失!拔覀冊试S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是考慮到深圳人口特點,有些員工特別是農民工,有著強烈的返鄉意愿,如果一刀切地規定必須每個月在深圳拿失業救濟金,這部分參保人將會受到影響。”黃險峰說:“但選擇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將不能享受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如果按月領取,失業保險將繼續為其交醫療保險費!
黃險峰認為,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對我市就業服務體系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預計未來將有600萬非戶籍從業人員納入失業保險范圍,保守估計每年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數將達到7.5萬人,而目前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僅200多萬,每年享受待遇才1萬人左右,“這意味著深圳就業服務對象將增加10倍,如何為其提供就業登記、人員培訓、職業介紹等一系列服務,將是目前最需要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