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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北京的客戶遇到過類似的問題。關于北京退休女工身份的認定這個事,我核查了很久,真的沒有一個定論的,這里提出一些觀點和做法供參考。
1、暫未核查到任何文件有明確的哪些崗位屬于干部、那些崗位屬于工人的具體規定。
1)勞動法等相關的關于退休年齡的法律均規定女工人50歲退休,女干部55歲退休,這些法律在這里就不引述了。
2)關于何為女職工,何為女干部,我們核查過相關規定:
A、1995年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意見》的通知第75條: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干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干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的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據此干部崗位為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且崗位可轉換。
B、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規定: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干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根據此,其實在企業內部女工人與女干部的身份是可以轉變的,企業有權申請認定。
2、關于員工的身份是干部還是工人,建議你從以下方面著手:
1)核查該員工的檔案是放在人才市場還是放在職介所,北京的做法是干部的放在人才市場,工人的放在職介所;
2)現該女職工已達到50歲,建議你讓員工到其戶籍所在地的職介所和人才市場分別的咨詢,是否可以把檔案轉回來。若能轉到職介所則可以直接的認定為工人身份,若能轉到人才市場(人才市場可以接收的)則可以認定為干部。
3)這個必須現在就做,我客戶的員工遇到的問題是女工50歲時不處理,社會保險繼續繳交,結果到了55歲,職介所說員工已繳社保超過50歲,不是工人人,不接收檔案;人才市場說員工未進行干部認定不屬于干部亦不接收檔案;造成現在該女工無法退休。
4)若現在不給退休,建議你要求給該員工作干部身份認定并繼續繳交社會保險,免得到55歲也退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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