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武漢的工資會商能夠成功,是當地的總工會牽頭的。工會本來就應該做這個,只是這些年由于某些現實的原因,工會已經成為了一種擺設,或者說成為了政府機構的一部分,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工會應有的意義。
作者:五岳散人
去年,曾有報道說某位官員提倡工資會商制度,也就是勞方與資方坐下來進行工資等事項的談判,在最大限度內保護雙方的利益。這兩天傳來一個消息,武漢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令全市45萬餐飲業從業人員的最低工資高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而且今年的工資漲幅要達到9%。
首先我們應該看到這個工資協商的大背景。最大的背景是整體的通脹,使得處身打工族當中底層的餐飲業從業者、尤其是技術含量不高位置上的工作者收入偏低,餐飲業的用工荒這幾年越演越烈即是明證。而人社部也已表示,“十二五”期間要爭取讓勞動者的工資收入翻番,每年的增長不低于15%才能做到這點。這次集體漲薪就是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之下進行的。
實際上,按照市場經濟的理論,如果勞動力市場供應不足,或者是勞動者因為收入低而不打算從事某行業,必然會使得資方提高工資待遇來吸引勞動者。但這是一個比較緩慢的過程,最終勞動者得益的時間長短不一,而且隨著議價能力的強弱有所不同。用統一談判的形式來提高整個行業的工資水平待遇,也是一個減少交易成本的方式。
這種統一的議價會商一般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行業工會牽頭出面會商,一種是單獨的企業工會與單一的資方會商。后者適用于大型企業,前者適用于餐飲這種相對分散的企業形態。就拿餐飲業來說,每個餐館的工作人員不多,而這個工作替代性還是很強的,形不成議價能力,就必須要有一個行業協會出面來為其整體議價會商,用以保證全行業的利益。
這次武漢的工資會商能夠成功,是當地的總工會牽頭的。工會本來就應該做這個,只是這些年由于某些現實的原因,工會已經成為了一種擺設,或者說成為了政府機構的一部分,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工會應有的意義。武漢總工會雖然在通脹以及其他背景下牽頭做了這事兒,客觀上畢竟也算是恢復了工會的部分機能,使得工會的運作回到了正軌。
但這種由總工會牽頭、因為時事背景如此而進行的會商制度是不是能夠復制并且推廣呢?最終的效果是不是能夠讓資方執行其會商的結果?似乎還比較難說。
我們總是說三百六十行,要是每行都要總工會出面去弄這個會商的話,估計就是把他們累吐血都談不完。雖然總工會下屬有各個行業協會,看上去似乎可以分擔一些工作,但這些機構不是被行業當中的資方把持,就是類似于政府部門,并無多少直接從勞動者當中脫穎而出者,也很少有一線的資料,其活動主動性也不強,久而久之就成了擺設,甚至有時候還不如擺設。
這樣的工會結構是不能真的為勞動者爭取利益的,而所謂“武漢模式”很難復制也就在這里,即使達成協議之后,協議會不會被資方嚴格遵守也是個問題。如果不能嚴格遵守這種協議,會商也就沒有了意義。
解決的手段很簡單,就是發展行業產業工作者自己組織的工會組織,并且從會費當中提取一部分,雇用專業的人員維護其利益,包括專業的、從一線勞動者出身的工會代表,以及專業的律師等。而政府機構的主要責任,就是確保為勞資雙方提供一個平等的權利平臺,使得雙方的訴求可以在這個平臺上進行博弈與磨合。
這才是一個社會當中,勞資雙方攜手共贏之道。雖然在某種對于組織化的擔心下,這種組織形式往往不被政府認可,但我們要知道,除此之外是很難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的,這種勞資談判早晚是一種我們必須接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