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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援助中心”)所做的一項農民工調查顯示,56.5%的受訪者不知道工傷保險,64.1%的人不知道什么是職業病。僅有17.4%的民工回答單位給自己上了工傷保險,24.2%的人則表示不清楚,明確回答沒有的占58.5%。
本次調查采取問卷調查的形式,內容涉及工傷保險認識、工傷處理過程、工傷所造成的影響、對工傷及工傷維權的關注程度等幾大方面,受訪農民工有200多人。
59.4%的工傷農民工愿繼續打工
從調查得出的數據來看,工傷農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較低,這也導致了他們自身的維權意識不高,維權能力有限。僅有72%的受訪者回答,知道在什么情況下受傷是工傷。對于這些農民工來說,一旦發生工傷,他們很少懂得如何處理工傷,進而落實自己的工傷待遇。同時,一旦農民工出了工傷,收入來源沒有了保障,整個家庭也極易陷入赤貧狀態。就調查問卷的統計來看,59.1%的農民工受傷后個人收入為零,59.3%的工傷農民工個人收入為零后造成家庭收入為零,這說明近六成的農民工是家庭收入的唯一經濟來源,發生工傷對于這樣的家庭來說是致命的。
工傷不但對勞動者的經濟狀況造成影響,也對勞動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直接的損害。93.1%的工傷農民工都有后遺癥,對其身體和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盡管發生了工傷,仍然有59.4%的受訪者表示,愿意外出打工干活兒,理由主要是“必須養活自己/家庭經濟需要”、“后續治療還需要用錢”,這說明他們連最基本的工傷治療都無法得到保障,更不要談工傷康復和維持生活了。但重返工作崗位并不簡單,工傷職工需要面對的是傷殘帶來的工作不便、對危險工作的恐懼、工作崗位本身的不理想等問題,可能還會遇到外界并不善意的眼神、更大的家庭經濟和心理壓力等狀況。因此,如何幫助工傷職工重返工作崗位,是一個現實的問題。
87.3%的農民工對政府給予正面評價
從整體上看,47%的受訪者承認,發生工傷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自己對社會的看法。這說明,如果受傷后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得不到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就可能扭曲他們對整個社會的看法。
75.4%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敢和用人單位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工傷問題。而在不敢和老板打官司的人中,認為“老板有關系,打也打不贏的”和“怕老板報復”的,高居前兩位。
關于工傷維權難的原因,有64.7%的受訪者認為是打官司拖的時間太長、55%的受訪者認為是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費、52.5%的受訪者認為是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此外,還有受訪者表示法律援助的律師太少、不知道找哪個政府部門、沒有錢打官司等。
但絕大多數(87.3%)農民工對政府給予了正面評價。援助中心分析,這表明了工傷農民工群體對于政府的信賴和支持,政府也應當充分利用這一優勢,引導農民工在法律的框架內開展工傷維權活動。
通過進一步的深度調查發現,農民工對維權信息了解非常有限。以最近發生的兩起具有很大影響的工傷維權個案——劉漢黃持刀捅單位老板和張海超為證明職業病開胸驗肺為例,有83.9%的受訪者不知道劉漢黃事件,有63.6%的受訪者不知道張海超事件。這說明受訪者接觸工傷問題的廣度以及吸收輿論資訊的能力非常有限。
工傷處理時間最長為1701天
2009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力推進工傷立法工作:《社會保險法(草案)》中關于工傷保險部分提出建立工傷墊付制度;生效實施5年有余的《工傷保險條例》啟動了大規模的修改工作;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工傷康復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工傷職工康復費用結算管理辦法(試行)》兩個地方性工傷康復規范性法律文件。其中,《社會保險法(草案)》和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有望于2010年出臺。
但調查表明,在農民工集中從業的領域中,工傷保險的繳費情況仍然不容樂觀。援助中心的律師認為,主要原因在于相關法律對未參加社會保險、惡意侵犯職工勞動權利的用人單位缺乏懲罰措施,違法的用人單位卻可以鉆空子獲取非法利益。根據目前的工傷處理制度,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后也必須進行工傷認定程序,才能要求工傷賠償!斑@是很不合理的,在客觀上造成許多用人單位千方百計地拖延程序、制造障礙,以消磨工傷職工的意志,達到減少賠償的目的。因此,拖上10年而沒有拿到賠償的職工不乏其人,很多工傷職工人都被拖死了,還沒有拿到賠償!北本┝x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的黃樂平說。
據援助中心統計,在一般的工傷情形下,勞動者把所有的程序走一遍,最長需要1149天。如果當事人需要走一些前置程序,則所用時間會更長。而對于工傷農民工來說,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需先通過法律程序確認勞動關系。這樣一來,理論上的工傷處理時間可延長至1701天。
目前,《社會保險法(草案)》即將進入三審。援助中心建議簡化工傷保險索賠程序,有效防止用人單位利用程序惡意侵犯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援助中心還建議增加“工傷職工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還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相當于工傷保險待遇一至五倍的額外賠償金”的規定。
“一方面,我們要推動工傷領域的立法向勞動者進一步傾斜,包括加大對不履行法定責任的用人單位的懲罰、為工傷農民工墊付醫藥費用等。另一方面,要加強工傷保險法律的普及和宣傳,讓更多的農民工知道發生工傷后應該怎么辦、應當去找誰、應該落實多少法定的待遇。”黃樂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