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對外來務(wù)工的不公平,許多公司本來都有房補(bǔ)(我們公司,一個月大約有500塊),而且遠(yuǎn)高的公積金(按5%只有250塊),但是深圳出公積金政策之后,公司借口交公積金就取消了,不但員工少了一筆可支配的收入500,而且自已還要再交一筆錢(-250),差不多一個月少了750塊了!試問政府如何解釋! 2, 深戶的員工本來公司是交13%的,而且很容易提取出來做家用或還房貸,現(xiàn)在好了,公司只交5%,自已卻也要5%,等于自已一下少了13%的收入,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辦不出來的(提取使用的條件極其苛苛,什么大修,什么證件,我相信99%的人裝修自已房屋時都不會拿到相關(guān)部門的什么證件)!
3, 大部分的城市公積金是用來做貸款的,這樣還款壓力小一些,但是深圳到現(xiàn)在都沒有,最主要的功能卻放在最后來做,這樣的公積金政策還有什么意義,而且許多城市的商業(yè)貸款可以轉(zhuǎn)為公積金貸款(武漢),但是深圳呢,竟然提也沒有提到!
4,公積金運(yùn)營中心人員收入要高于公務(wù)員(政府的文件),等于大家白白還要多養(yǎng)一些人,請問這部分錢從那里出,不都是大家的交的公各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