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 田文薈
聽說“閃婚”、“閃離”的,如今在職場又出了個新鮮詞——“閃辭”!伴W辭”一族往往干不了兩三個月,總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辭職”或者“被辭退”。之后,他們便走上“漫漫”維權之路。
昨天,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2010年類似這樣的“85后”、“90后”“閃辭”維權數不勝數。據不完全統計,去年一年勞動爭議案件涉案勞動者的普遍下降,其中30歲以下的勞動者比重也不斷增大。目前“85”、“90后”發生的勞動爭議占總數的三成,特別是臨近年關維權持續升溫。據透露,近期來打官司的50%以上都是“85后”、“90后”。
“90后”辭職索賠20000元拒調解
劉某是個典型的90后,今年9月,他應聘到邗江區某機械廠上班,月薪2000元左右,但他干了三個月之后,便被老板辭退了,臨走時老板給他結了當月的工資。
事后,劉某想自己沒犯錯,老板憑啥解雇自己,于是便到法院把單位給告了,訴訟請求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共計20000余元。
得知劉某訴訟一事,單位人事主管十分郁悶,該給的錢都給了,怎么要索賠兩萬多呢?于是,單位主動找到劉某和他協商調解,愿意再給他補償1000元。誰知劉某一口拒絕了,說達不到兩萬,免談。雙方不歡而散。
左等右等,終于等來了開庭的日子。原本指望能“討回”加班費,可是單位的證人指出,劉某上班期間多次遲到、上班時經常睡覺,再加上單位的考勤證據等等,讓劉某陷入被動。無奈之下,劉某主動找到單位希望重新調解。
為辭職故意曠工逼單位“辭退”
不想干了怎么辦,主動辭職?不,我曠工!“85后”尹某有多次離職的經驗,干得不滿意時,他通常會選擇曠工方式離職。原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員工曠工離職后,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而如果主動辭職,則拿不到補償金。
尹某今年6月應聘到一家民營企業當操作工,起初一個月還算不錯,及時完成任務。然而,一次失誤,尹某被車間主任當眾狠狠地說了一頓,讓他十分不爽。打那以后,尹某便開始消極怠工。他先是上班遲到,接著每次都說“有事”,后來甚至招呼不打就走了。企業負責人說,他們不可能雇一個這樣的人,最后只得將他辭退。
尹某坦言,主動辭職拿不到經濟補償金,只有單位辭退才有補償。離職第二天,尹某便把單位給告了,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等萬余元?伤f萬沒想到,單位也留了一手,尹某曠工時,單位就采集了證人、證言等,所有因素都對尹某不利,最終勞動部門沒有支持尹某的訴求。
更注重自我讓“85后”愛走極端
一些企業和工廠負責人說,有的“85后”員工工作起來很隨意,沒有責任心,工作態度讓人不敢恭維,還時不時就說自己“心情不好”,“好像得了抑郁癥”,讓公司提心吊膽,尤其是3個月試用期內員工流動率很高。勞動爭議糾紛的涉案勞動者趨于年輕化,勞動關系穩定性下降,往往干不了兩三個月,稍不滿意就“閃辭”。但人們同時也發現,“90后”求職者維權意識普遍都很強,稍有不開心、不滿意,就會投訴、報警。
專家告訴記者,“85后”“90后”過來維權時,個個都理直氣壯。他們都認為自己沒有錯,所有責任都是老板的。但是隨著勞動部門介入調查之后發現,這些爭議都是事出有因。據介紹,這可能與他們的成長環境有關,從小在家里嬌生慣養。比如偶爾老板批評兩句,他們就頂嘴,等他們發現不可收拾時,就甩手走人。這類人群還常常誤讀法律,例如法律規定賠償金是1-3倍,那么他們在寫訴狀時都直接按照3倍計算,這也就出現工作時間不長,索償金額很高的情況。
考勤制度不健全 企業易敗訴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大多數企業對這些過度維權者顯得無可奈何,因為企業在用工管理中確實存在不規范的地方,如大多沒按規定給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或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或未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在訴訟中,企業都非常被動,幾乎都承擔敗訴結果。
專家提醒說,單位如果不建立健全的工資、考勤制度,一旦涉入勞動爭議的訴訟中將非常被動。當用人單位和員工對于勞動報酬和工作時間各執一詞時,根據舉證規則,用人單位應負舉證責任。如果單位提供不出經過員工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和工資發放清單,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導致的敗訴案例足以提醒企業對熟悉《勞動合同法》的必要性有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