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經濟導報 徐敏
"可口可樂泄密案""凱恩紙業泄密案""韓浦項鋼鐵集團泄密案"等商業泄密事件頻發,日益暴露出企業的商業機密保密意識不足、內部監管手段薄弱以及安全管理體系缺乏
導報記者 吳淑娟 濟南報道
日前,國內陸續有媒體爆出,某知名外企前雇員涉嫌在離職前偷取涉及到公司家電部門核心技術的信息,事件暴露后遭到了該國警方的逮捕。由于種種原因,這起事件很快就像其他一些泄密案件一樣,沒有更多后續報道了,留給外界的只是無盡的猜測。
就在不久前,當選擇離開的陳曉因揭露國美電器的種種內幕和弊端再次進入人們的視線時,由高管離職泄密引發的如何防止商業泄密大討論也受到企業的關注。商業秘密不止高新技術企業有
“并非只有高新技術企業才有商業秘密,防止商業泄密應成為所有企業的共識,企業應主動防范商業秘密流失,構建屬于自己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山東睿揚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曉炎21日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應提高保密意識,事前主動防范比事后尋求司法救濟更有效。
據導報記者了解,隨著近年來人才流動的加快,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商業泄密事件越來越多,且每一次都引人矚目。從“可口可樂泄密案”“凱恩紙業泄密案”“韓浦項鋼鐵集團泄密案”“長虹技術泄密案”到“力拓間諜案”,一起又一起商業泄密事件,日益暴露出企業的商業機密保密意識不足、內部監管手段的薄弱以及安全管理體系的缺乏。
“我省大部分企業尚未形成商業秘密保護意識,更未及時建立有效保護機制,也沒有設置專門部門進行分類管理。”山東人才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力資源專家表示,當前許多企業存在如下問題:不注意對員工加強保密教育,不重視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保密制度,不注意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或在相關合同中制定保密條款,未與員工明確競業禁止問題,不注意限制商業秘密的知悉范圍,對商業秘密本身不進行物理隔離,未設計限制人員流動的軟隔離等。
“許多企業一旦技術和經營信息被披露,很難被認定為商業秘密,從而無法通過訴訟途徑得到保護。”姜曉炎表示,自己代理的我省許多商業泄密案都暴露出企業商業保密意識和規范的欠缺。
姜曉炎說,我省企業普遍缺乏對商業秘密概念的認識,以為只有高新技術企業才有商業秘密;部分企業疏于商業秘密管理,對于內部員工缺乏有效防御和監督方案,事后無從查證泄密原因,即使有合理懷疑,也因未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而缺乏有力證據,無法對侵權者追究法律責任;還有一些企業以為員工離開公司、跳槽后就已解除與公司的保密義務,對這部分離職員工利用商業秘密、經營信息獲利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的行為不能進行有效控制,導致泄密情況愈演愈烈。建立商業保密體系
“我曾經代理一起商業秘密侵權案,被告從原告方委托的設計單位購買相關圖紙,原告一職工又跳槽到被告處從事相關工作。原告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方承擔侵犯商業秘密的民事賠償責任,最終此案涉及的有關工作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姜曉炎說,多數商業泄密案是由人才流動、職工跳槽引起,涉及競業限制的有關問題。
調查顯示,我國80%企業的泄露商業秘密事件是由于企業員工流動產生,如跳槽泄密、離職泄密、兼職泄密等。據了解,濟南不少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和人才密集型企業都與核心員工簽訂了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為保護企業利益不受損害,企業首先采取的辦法是與核心技術員工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上述山東人才網人力資源專家介紹說。
“對企業來說,商業秘密的保護體系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涉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姜曉炎建議,企業應從制度建設和合同管理兩方面著手。商業秘密保護體系的制度建設應與企業整體的制度建設整合起來。要結合本企業商業秘密的特點分別制定專門的對外保密規章和內部保密規章,并針對內部和外部的需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據介紹,當前許多企業采取了簽訂“競業禁止條款”防備泄密,姜曉炎提醒,在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時,企業應明確保密制度、企業秘密的范圍、就企業秘密和涉密人員進行級別劃分、建立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約制度與流程等。
除此以外,企業應建立新的人才觀念,即核心人才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們具有自身獨有的價值,為使他們更好地為企業服務,企業需要支付一定的“對價”。即企業要為他所想要的東西付出一定的代價,相互之間應當有對等的條件制約。
他山之石
美國:“事前諸葛亮”
和大部分中國公司“事后諸葛亮” 以及“亡羊補牢”的做法不同,美國公司更多是采取“嚴加防范”的方式,規避離職CEO 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的風險。
2010年9月7日,惠普公司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一家法院起訴公司前任首席執行官赫德,以阻止他在惠普競爭對手甲骨文公司任職。惠普稱,赫德加入甲骨文,會使該公司“最具價值的商業機密和機密信息處于危險中”。
同樣的事情也曾經發生在李開復身上。2005年7月,Google宣布任命李開復為中國區總裁。微軟公司隨即提起訴訟,指控李開復和Google違反了競業禁止協議,以阻止李開復加盟Google.隨后Google也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決李開復同微軟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無效。幾經周折后,雙方才達成和解。
此外,為了防止CEO 離職泄密,美國公司會與其簽署嚴格的競業禁止協議,并支付高額的保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