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
第九條
2012-04-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 |
內容: |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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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
第九條
2012-04-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 |
內容: |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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