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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資料和信息審核 (一)身份認定。在校學生身份以學籍為準,其它城鎮居民身份以城鎮戶籍為準;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身份以相關證書為準。符合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雙重身份的,按其中之一確定身份,并由參保登記單位填寫公示表在顯要位置公示3天,對無異議的進行身份確認。 參保登記單位和經辦機構應結合教育、公安、民政和殘聯組織的有關檔案資料對參保人員身份進行審核確認。對由于證件、證明丟失、缺損等原因發生參保人員身份難以確認或出現爭議的,報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二)在集中登記、繳費期間,參保登記單位每周向經辦機構批量填報《參保人員花名冊》及《參保人員登記表》和有關證件復印件。其中社區通過街道辦事處審核后上報。經辦機構及時對登記信息和有關資料進行檢測、審核,發現不符合參保條件以及不符合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員標準的,責成參保登記單位予以糾正。 (三)參保登記單位應認真審核參保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員的有關證件,嚴格掌握有關條件和標準,保證社會保障號碼(身份證號碼)、戶籍和學籍、參保身份、符合參保條件日期、繳費標準以及指紋、照片等重要信息完整、真實、有效。 (四)《參保人員登記表》由經辦機構審核簽章后,經辦機構和參保登記單位分別存檔,各種證件、資料由經辦機構存檔。經辦機構按參保登記單位分別建立參保人員登記資料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