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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資產的清理 6、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采取適當方式,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原有企業年金基金資產進行清理,摸清基金規模、資產形態、盈虧情況等,認真核對有關賬目,列出完整的基金資產清單,由各個參保企業交職工確認后,記清記實個人賬戶,做到賬實相符。 7、為便于移交,應盡量在移交前將基金資產轉為合格的投資產品。對出現不良資產或難以兌現承諾回報的,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資產清理方案,按照誰承諾誰負責的原則在移交前解決;確實難以解決的,要明確責任和債務關系,選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人時如實說明情況,在各方達成協議的基礎上,可將基金資產與債務一并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