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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辦理個人招調手續: (一)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其對應的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標準規定的最高年齡的; (二)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 (四)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 (五)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緊缺急需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在我市實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累計2年以上,年齡在38周歲以下的; (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所學專業為本市重點引進專業,在我市實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累計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 (七)持雙證的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 (八)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 前款第(一)項至第(七)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第(八)項屬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