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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 取得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資格。 (三)定點社區醫療機構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至少要設置診斷室、治療室與預防保健室。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四)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條件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等設備。 (五)定點社區醫療機構中從事醫療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并至少配備有2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醫護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全面的知識培訓。 (六)遵守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近一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七)嚴格執行自治區、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并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八)嚴格執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 (九)建立健全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并建立與勞動保障部門相配套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