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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綜合保險的參保登記、核定工作,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襄城、樊城、高新社會保險辦事處承辦,并辦理《農民工綜合保險證》,用人單位辦理參保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一)《襄樊市農民工綜合保險參保申報表》及農民工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與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出具編委批準成立文書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與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用人單位持以上有效證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后,在申報表上填報應參保農民工的相關信息并辦理開戶手續。 原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只需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及本條中第(一)、(二)項所列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