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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請表(見附件一),寫明崗位(工種)的職能、特點和申請理由。 (二)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報告、實施方案、工時管理及工資支付規章制度。實施方案及規章制度需向本單位職工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并提交公示反饋意見。 (三)企業申請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名冊及職工簽名表(見附件二)。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五)實行期滿需再次申請的企業,應當書面報告上期實施情況。 (六)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