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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本級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試行)
第六條
2004-01-01 內蒙呼倫貝爾市 |
內容: | 撥款方式與計賬辦法 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全額撥給各單位,由各單位向地稅局直屬征收管理分局繳納。由直屬征收管理分局在醫療保險專用繳款書繳費名稱格單列公務員醫療補助,并在相關欄注明金額。市醫療管理中心按照醫療保險專用繳款書注明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金額記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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