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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業申請用工情況變更認定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社會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變更申請表》(見附件4),一式二份。 (二)經認證機關重新認證的《深圳市集中安置殘疾人用人單位殘疾人證書認證結果》復印件(查原件留復印件); (三)殘疾人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查原件留復印件); (四)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為每位殘疾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申請當月或前一個月的記錄); (五)企業與殘疾職工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查原件留復印件); (六)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每位殘疾人職工支付工資的憑證(申請當月或前一個月的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