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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二條
第一章 總則
2004-1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 |
內容: | 中國人民解放軍 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本條例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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