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機動車前后的規定位置,各安裝一面號牌,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裝; (二)在前窗右上角粘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環境保護合格標志; (三)貨運機動車及掛車車廂后部噴涂放大的本車牌號; (四)大、中型客運機動車駕駛室兩側噴涂準乘人數,從事營運的,應當噴涂經營單位名稱和營運編號; (五)總質量在3.5噸以上的貨運汽車、掛車,按照規定安裝側、后防護裝置; (六)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車警告標志; (七)車身兩側的車窗和前后窗,不得粘貼、噴涂妨礙駕駛視線的文字、圖案,不得使用鏡面反光遮陽膜; (八)道路施工養護、環衛清掃、設施維修及綠化等專業作業車輛,符合國家和本市的道路作業車輛安全標準; (九)用于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