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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適當補助。其繳費和補助標準為: (一)學齡前兒童、在校學生及未滿1 8周歲的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繳費標準80元,個人繳納40元,政府補助40元。其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員個人繳納20元,政府補助60元。 (二)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的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繳費標準280元,個人繳納240元,政府補助40元。其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員個人繳納100元,政府補助180元。 (三)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繳費標準280元,個人繳納180元,政府補助100元,其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員個人繳納80元,政府補助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