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鎮江市市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2006-04-01 鎮江市人民政府 鎮政發〔2006〕26號 江蘇省鎮江市 |
內容: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專戶管理。主要用于扶持市區殘疾人就業、殘疾人職業培訓、獎勵經費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等,實行?顚S茫魏螁挝徊坏闷秸{或挪作他用。殘聯應按規定將當年所征收保障金總額的5%上繳省庫。市從各區當年所征保障金總額中統籌5%用于市區殘疾人就業工作考核獎勵等支出。殘聯按當年征收保障金總額的3%給予同級代征部門征收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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