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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鑒定的組織管理 一、勞動行政部門 職業技能鑒定實行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綜合指導下的社會化管理體制。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一)負責制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規劃、職業技能鑒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對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實行行政監督和檢查; (三)組織協調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開展工作; (四)審批本市職業技能鑒定站,核發《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 (五)核發初級、中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六)考核管理本市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 二、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是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職業技能鑒定站(所)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的事業性機構,管理上實行中心主任負責制。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二)指導區、縣(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業務工作; (三)參與制定職業技能鑒定有關文件; (四)對全市考評員進行資格聘任、管理; (五)按發證權限組織全市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進行職業技能鑒定; (六)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有關問題研究,提供教材、標準、信息和業務咨詢服務,組織推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七)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評估年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