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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本單位各級、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體從業人員和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三)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的整改; (四)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測; (五)危險作業的現場管理; (六)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七)安全生產責任和獎懲; (八)安全生產臺賬的管理; (九)應急救援措施; (十)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 (十一)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