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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
第三十二條
第五章 專利管理
2012-12-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 新疆 |
內容: | 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專利檢索分析: (一)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 (二)進行涉及專利的技術貿易; (三)以專利資產投資入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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