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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轉業干部及其隨調隨遷家屬,憑地方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部門報到通知,持部隊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行政介紹信和隨調配偶調出單位所在地縣以上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調動介紹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地方辦理報到手續。各地公安部門憑省、設區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部門的通知及時辦理軍隊轉業干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子女的遷移、落戶手續。隨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安排;報考各類院校時,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軍隊轉業干部身邊無子女的,可以隨調一名已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各地在辦理軍隊轉業干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戶和轉學、入學事宜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