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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人認為符合獎勵條件的本省城鎮(zhèn)戶籍獨生子女父母,均可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jié)婚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收養(yǎng)證或收養(yǎng)公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張,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居〉委會)領(lǐng)取并填寫一式三份的《廣東省城鎮(zhèn)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夫妻雙方的戶籍在同一個縣(市、區(qū))但不在同一個鎮(zhèn)(鄉(xiāng)、街道)的,向女方戶籍所在地申請;夫妻雙方戶籍不在同一個縣(市、區(qū))的,分別向各自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