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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關系變動時,用人單位或本人應在10日內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ㄒ唬﹨⒈H藛T在市區范圍變動工作的,應及時接續醫療保險關系。繳費中斷的,應按上年度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單位與個人合計費率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救助基金。補繳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但中斷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結付。 。ǘ﹨⒈H藛T調離本市區的,應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基本醫療保險卡注銷,個人醫療賬戶結余資金隨同轉移,無法轉移的一次性發給本人。 。ㄈ┩獾貐⒈H藛T調入本市區的,憑外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提供的個人賬戶結存轉移單、繳費證明等有關材料,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續接手續。原統籌地區的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低于本市區對應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費率的差額部分,由本人在辦理續接手續時一次性補繳(不劃入個人賬戶),補繳后,其在外地的實際繳費年限方可和在我市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且轉入本市后的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可以享受我市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