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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費按規定標準逐年繳納。參保人應在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大中專及技工學校新生于9月份繳納本社保年度醫療保險費。居民醫保啟動當年,參保人應一次性繳納本社保年度剩余月份的醫療保險費。 2009年12月31日前不限定參保登記時間段,首次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時應一次性繳納本社保年度剩余月份的醫療保險費,自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辦理參保登記后,憑醫療保險繳費通知書,到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國有商業銀行或農信社網點繳費。 首次辦理參保登記并繳費的,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冊》,作為參保人辦理續保、就醫、結算醫療費用等的專用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