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辦法
第三十二條
第三章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2002-12-03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寧勞社薪[2002]21號 江蘇省南京市 |
內容: | 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拘役適用緩刑、有期徒刑適用緩期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沒有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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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辦法
第三十二條
第三章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2002-12-03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寧勞社薪[2002]21號 江蘇省南京市 |
內容: | 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拘役適用緩刑、有期徒刑適用緩期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沒有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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