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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賬務核對制度,對不同帳務應定期核對,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據、帳實、財務賬與業務賬以及內外賬務相符。 基金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按月核對基金收入戶、支出戶、財政專戶銀行賬戶,按月核對征收部門反饋的征收數額。基金財務部門應對賬目差異進行審核分析、及時處理。 基金財務部門應定期接收并檢查委托發放銀行、郵局等反饋的發放信息,與會計核算支出明細核對。 基金財務部門應定期對現金、票據和存單、債券等有價證券進行檢查、核對、登記和管理。 基金財務部門應對業務部門核定的待遇支出數據進行復核后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