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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培訓市級補助資金實行年初部分預撥、全年重點跟蹤檢查、年終全面考核的辦法。市安排的培訓券兌付資金核撥到縣(區、市)。市再就業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會商審定下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任務及市補資金額度,市財政預撥培訓補助資金的80%。
培訓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各縣(區、市)再就業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對當年職業培訓券制度執行情況審核后,聯合行文,報市再就業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并抄送市有關部門。市再就業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將組織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市)實際培訓情況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后,由市財政撥付剩余的20%資金或根據各地培訓券實際使用情況調劑補助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