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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考核步驟 (1)深入企業,聽取企業質量評估領導小組匯報。 (2)現場查看有關檔案資料(質量評估表、職工代表大會檔案、平等協商記錄、集體合同和專項集體合同文本、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產生的相關資料、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工作記錄等)。 (3)現場召開職工代表座談會。 (4)考核領導小組依據考核標準進行現場考核評分,并加進質量評估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分,評定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等級。加進質量評估情況,應以本年度質量評估情況為主,參考本考核周期內其他年度質量評估情況。 考核領導小組自對企業進行考核之日起30日內,將等級評定結果向企業反饋。對于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填寫《上級考核職工代表大會工作不符合標準處置意見書》,責其整改。 (5)企業根據《上級考核職工代表大會工作不符合標準處置意見書》,針對不符合原因,制定《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改進報告》,并在一定期限內向上一級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報告,同時認真實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