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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檔案,并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施監督和指導。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檔案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檔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指導、督促檢查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
(二)負責收集、整理和集中管理本單位形成的檔案及資料;
(三)積極開展檔案利用工作,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本單位工作服務;
(四)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資料。
檔案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撤銷,應當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