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職業技能鑒定的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 申報條件 學徒工學徒期滿,經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培訓畢業或結業,可申報初級技術等級職業技能鑒定。 取得初級《技術等級證書》后,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五年以上或經正規中級技術等級培訓者,可申報中級技術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經評估合格的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可申報中級技術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 取得中級《技術等級證書》后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五年以上或經過正規高級工培訓者,以及高級技工學校、高級職業技術教育專業班培訓的畢業生,可申報高級技術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 取得高級《技術等級證書》且具備考評技師條件者,可申報技師任職資格考評。 取得《技師合格證書》三年以上,且具備考評高級技師條件者,可申報高級技師任職資格考評。 有重大發明創造或參加國家和省、地(市)級技術比賽獲得名次者,按規定權限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不受間隔時間限制,申報升級考核,或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二) 申報程序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的單位和個人,應向工種對口的職業技術鑒定站(所)報名申請,填寫《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經職業技能鑒定站(所)審核后發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方式參加考核、考評。 |